根据市委组织部《关于开展2007年度高层次人才购房资助工作的通知》(武组〔2008〕103号)文件,对照申报条件,在个人自愿申请基础上,经校组织人事部门审核,初步确定夏云建等同志为申报对象,现将夏云建等同志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:
1、夏云建,男,体育系主任,资助对象:专业技术人才,教授。
资助条件:2004年年底前,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为71.74平方米,家庭人口三人,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5平方米以下;
申请人现住房建筑面积为162.71平方米(2005年1月1日自购自住产权房)。
2、王清华,男,副院长,资助对象:专业技术人才,助理研究员,省(部)、市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者。
2004年年底前,为无房户家庭。
申请人现住房建筑面积为85平方米(2005年1月1日自购自住产权房)。
3、刘��,男,食品工程系教师,资助对象:高技能人才,武汉市技术能手。
资助条件:2004年年底前,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为74.48平方米,家庭人口五人,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5平方米以下;
申请人现住房建筑面积为150.39平方米(2005年1月1日自购自住产权房)。
4、方元法,男,食品工程系教师,资助对象:高技能人才,武汉市技术能手。
资助条件:2004年年底前,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为75.82平方米,家庭人口五人,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5平方米以下;
申请人现住房建筑面积为152.94平方米(2005年1月1日自购自住产权房)。
5、严涛,男,食品工程系教师,资助对象:高技能人才,武汉市技术能手。
资助条件:2004年年底前,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为76.06平方米,家庭人口五人,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5平方米以下;
申请人现住房建筑面积为112.45平方米(2005年1月1日自购自住产权房)。
公示起止时间:2008年8月29日至2008年9月2日
广大教职工对以上同志的有关意见,可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校组织人事部门反映(联系电话:84791317,电子邮箱zzb-3000@163.com)。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具体真实,以便于调查核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