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推行公务卡消费,现就公务消费报销程序再作通报:
一、 通过对方账号转帐到对方银行
二、 刷公务卡取得交易凭证和发票,由财务将款项直接支付给发卡银行
三、 通过财政支付系统转入教职工银行个人账户
四、 提现报销
为此,以后教职工报销将严格按照财政规定的报销程序,希望广大教职工积极开通和使用公务卡,凡应当使用公务卡而不使用的报销凭证,财务处将不予报销,请广大教职工遵照执行。
财务处
2008.9.27